【學生證】學生證內悠遊卡退費說明
新北市數位學生證具有悠遊卡功能,
學生證若遺失或毁損不能使用,原卡片中悠遊卡將由悠遊卡公司寄退費處理通知單到永中教務處註冊組,
再由註冊組通知學生領回此通知單,通知單及封面如下圖:請學生依通知單前往兌領地點,依規定領取退費。
悠遊卡退費並非退全部金額:
- 依悠遊卡公司規定,非線上即時交易之被冒用金額,持卡人須承擔自辦理掛失確認後 3 小時內之損失,故悠遊卡公司會退還 3 小時後的儲值金額。
- 悠遊卡公司退費通知單上的退費金額,會先扣除 20 元的掛失手續費及 6元郵資(以郵局公告平信為主)。
- 若扣完手續費已無餘額將不再寄送退費通知單。
悠遊卡記名:
- 悠遊卡遺失,裡面的錢可能會被盜用,為避免損失,請學生於拿到卡片後,自行於悠遊卡公司官網(https://ezweb.easycard.com.tw/eccl2/apply.action)記名,才得在悠遊卡公司官網操作停卡或致電 24 小時客服專線 412-8880(手機及金馬地區請加 02)進行停卡。
- 如果沒有記名,只能到教務處註冊組辦理補辦,由註冊組老師在系統上辦理掛失。此時卡片中的錢可能被盜用,最好還是請學生自行記名,減少可能的損失。
悠遊卡退費處理通知單範例:

悠遊卡退費處理封面範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