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 侯全利校長紀念獎助學金
一、適用對象
**基本資格:
1.在學期間無記過記錄(含已銷過者) 須檢附日常表現、獎懲記錄。
2.敦品勵學經導師或行政處室推薦(需檢附推薦函,以彌封交件)
3.當學期未領有校內其他獎助學金。
4.前一學期獲領本獎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再申請
**特殊條件:
1.參加校內外才藝、科學、運動等項目之活動或競賽,表現優異。
2.參加技藝班或技藝競賽表現傑出或特別努力,足堪表率。
3.擔任全校性社團或校隊幹部,領導能力卓越。
二、檢附文件
1.申請表
2.日常表現、獎懲記錄
3.導師或行政處室推薦函(以彌封交件)
4.清寒證明
5.特殊表現證明
截止日期:115年9月30日
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基本資格:
1.在學期間無記過記錄(含已銷過者) 須檢附日常表現、獎懲記錄。
2.敦品勵學經導師或行政處室推薦(需檢附推薦函,以彌封交件)
3.當學期未領有校內其他獎助學金。
4.前一學期獲領本獎學金者,本學期不得再申請
**特殊條件:
1.參加校內外才藝、科學、運動等項目之活動或競賽,表現優異。
2.參加技藝班或技藝競賽表現傑出或特別努力,足堪表率。
3.擔任全校性社團或校隊幹部,領導能力卓越。
二、檢附文件
1.申請表
2.日常表現、獎懲記錄
3.導師或行政處室推薦函(以彌封交件)
4.清寒證明
5.特殊表現證明
截止日期:115年9月30日
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