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 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
一、適用對象
1. 家境清寒、中低/低收入戶的隔代教養家庭之學生。
2. 申請人祖父母之其中一位年齡需滿65歲以上(原住民須滿55歲以上),但祖父母一方及申請人(學生本人)領有政府殘障手冊或提出證明因病無法工作者則不在此限。
二、檢附文件
1. 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
2. 在校每學期學業成績證明。
3. 低收入或清寒證明。
4. 符合資格之祖父母身份證影本(含正、反兩面)。
三、校內截止日期
115年10月5日,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1. 家境清寒、中低/低收入戶的隔代教養家庭之學生。
2. 申請人祖父母之其中一位年齡需滿65歲以上(原住民須滿55歲以上),但祖父母一方及申請人(學生本人)領有政府殘障手冊或提出證明因病無法工作者則不在此限。
二、檢附文件
1. 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
2. 在校每學期學業成績證明。
3. 低收入或清寒證明。
4. 符合資格之祖父母身份證影本(含正、反兩面)。
三、校內截止日期
115年10月5日,請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
